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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新区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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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滨新区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项目
品目

服务类

采购单位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滨新城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宿迁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采购文件网上提供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市区开标五厅*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壹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滨新城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大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办公写字楼*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湖滨新区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

(二)项目名称:湖滨新区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项目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五)采购需求:将湖滨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农贸市场、公共区域垃圾四分类工作纳入市场化运营,其中包含智能设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运营,部分小区厨余垃圾收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期:自建设期满且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征集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湖滨新城开发区分局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

联系方式:夏玉柱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办公写字楼*层*

联系方式:何壹少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壹少(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附件:【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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