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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红线外土方修坡工程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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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红线外土方修坡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舒瑜、朱春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岸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欧浩华;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层D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舒瑜、朱春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红线外土方修坡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红线外土方修坡工程(E*)

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更改事项、内容:

序号

条款名称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公告”中“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合同外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在确保不超出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合同价)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合同外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在确保不超出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合同价)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工程造价在*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场地土方工程。联合体任一成员的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一)企业基本情况”

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工程造价在*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每个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

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场地土方工程,每个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岸路*号

联系人:欧浩华;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舒瑜、朱春华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岸路*号        

联系方式:欧浩华;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层D区            

联系方式:黎舒瑜、朱春华:*-*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舒瑜、朱春华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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